【識港網訊】日前,廣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分為6個項目。其中,企業新型學徒制按照最高8500元/人標準予以補貼。
《辦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工友或單位抓緊時間申報啦!
1.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 補貼對象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就業的勞動者(含在粵就業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港澳台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勞動者應年滿16周歲,其中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不超過55周歲。勞動者應具有廣東省戶籍,或者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或者在廣東省進行失業登記。
➤ 適用條件
勞動者自學或自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後,參加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備案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得《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範圍內相應證書。
➤ 補貼標準
按照《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確定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勞動者獲得當地發布的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範圍內職業(工種)高級工(三級)以上證書的,補貼標準可最高上浮30%,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地市自行確定。
➤ 補貼申領
勞動者通過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https://ggfw.hrss.gd.gov.cn/),向戶籍地、參保地或者就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報信息並上傳相關材料。
用人單位自主評價發放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不適用本項目。
2.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 補貼對象
開展新型學徒制(含學生學徒制、技培生)培訓的企業。
➤ 適用條件
①企業按規定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新型學徒制項目,規範實施培訓,學徒經評價考核合格的;
②企業按規定申報確定為產業技能生態鏈企業(含鏈主單位、生態企業),開展學生學徒制、技培生培訓,規範實施培訓,學徒經評價考核合格的。
➤ 補貼標準
企業新型學徒制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標準予以補貼;
勞動者獲得當地發布的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範圍內職業(工種)高級工(三級)以上證書的,補貼標準最高可上浮30%,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地市自行確定。學生學徒制統一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標準予以補貼。
3.項目制培訓補貼
➤ 項目範圍
①新職業、數字技能等新興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②廣東省戰略性產業、重點產業、支柱產業、特色產業領域急需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③「粵菜師傅」「南粵家政」「鄉村工匠」「農村電商」等重大工程領域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④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等。
➤ 補貼對象
承訓單位
➤ 培訓對象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就業的具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含在粵就業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港澳台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脫貧人口及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適用時間為畢業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軍人、餘刑24個月內的在粵服刑人員和強制戒毒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非畢業年度全日制在校學生、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勞動者應年滿16周歲,其中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不超過55周歲。勞動者應具有廣東省戶籍,或者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或者在廣東省進行失業登記。
➤ 適用條件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的承訓單位,為培訓對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計劃完成培訓,培訓對象經考核評價合格後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 補貼標準
培訓項目根據培訓考核合格人數,按每人不超過800元的標準計算補貼總額,對承訓單位予以補助,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各培訓項目情況確定;
如培訓合格人員獲得《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內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更高標準培訓補貼的,可根據獲證人數,按更高標準計算補貼總額補助承訓單位。
4.創業培訓補貼
➤ 補貼對象
經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確認)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或特色創業實訓承辦機構。
➤ 培訓對象
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願望的城鄉勞動者(含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港澳台人員),上述人員應年滿16周歲,其中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 適用條件
上述培訓對象參加免費創業培訓後取得相應創業培訓(實訓)合格證書。
➤ 補貼標準
創業意識培訓(GYB):每人最高可補貼300元;
創辦企業培訓(SYB):每人最高可補貼1200元;
網絡創業培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000元;
特色創業實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800元。
每種類型的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除創業意識培訓(GYB)外的其他類型補貼,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
5.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 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評價機構(用人單位)。
➤ 適用條件
①評價機構在省、市人社部門作為職業技能評價機構用人單位備案,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納入當地補貼性職業技能評價機構目錄;
②評價機構按規定對本單位職工(含勞務派遣人員)開展自主評價;
③勞動者考核評價合格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 補貼標準
按照考核評價合格獲得證書的人數,按初級工和中級工每人200元、高級工每人280元、技師和高級技師每人350元、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6.生活費補貼
➤ 補貼對象
參加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證書的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畢業2年內「兩後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鄉低保家庭學員。
➤ 適用條件
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符合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條件的。
➤ 補貼標準
每人每次500元。
➤ 補貼申領
勞動者在系統申報培訓補貼時一併填報相應信息。參加承訓單位組織免費培訓的,其生活費補貼由承訓單位代為申請,補貼直接發放至其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或指定本人銀行賬戶)。
系統應進行即時比對,對在申領培訓補貼時同時符合生活費補貼申領條件予以告知,對告知符合生活費補貼申領條件後未申請該項補貼,視為放棄此項補貼申領。
★特別提醒
同一勞動者一年內(自然年度),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新型學徒制培訓(含學生學徒制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均只可享受一次,累計不超過3次。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享受一次培訓補貼,不得重複申領和重複享受。
勞動者通過電子社保卡查詢檢索並領取職業培訓券,在培訓實施機構掃碼使用,享受政府補貼性培訓服務。領取培訓券→登錄電子社保卡,【首頁】—【人社辦事】—【人才人事】—【職業培訓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