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7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
這一重磅政策,釋放了什麼信號?
今年4月,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超大特大城市要積極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這次國常會審議通過指導意見,是對政治局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國常會上,明確了城中村改造的三大重要作用和目的:改善民生、擴大內需、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可見,這項重要措施對當下及未來更長遠的中國經濟、人民生活品質將有深刻影響。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出台,對於經濟發展無疑是一針強心劑,如今城中村改造加快推進,隨着近期這一批重大政策措施接連推出,提振經濟、提振信心,政策利好全面鋪開。
在此背景下,深圳等我國超大特大城市,如何在新部署下探索出更多新路,帶動區域發展且助力全國經濟,成為當下的重要課題。
多城加速布局城中村改造
國常會明確,本輪城中村改造,限定於超大特大城市。
這與2015~2017年的棚改有所不同,當時棚改開啟了三四線城市的去庫存浪潮,全國所有棚改區中,屬於三四線城市的區域佔到87%。
這次改造深入超大特大城市,被稱之為:「啃硬骨頭」式的改革。
由於大城市城中村情況更加複雜,資金投入速度更慢,對經濟的邊際拉動也將更漸進。業內機構測算,無論是房地產開發還是基礎設施建設,本輪城中村改造的增量影響都將低於2015年前後。
可以留意到,這次國常會上對城中村改造要求,遵循穩中求進、積極穩妥:「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實施一項做成一項。」並優先對群眾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隱患多的城中村進行改造。
因此,有大量住房需求和一定經濟實力的超大特大城市,被委以重任。
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中國目前有包括北上廣深在內的7個超大城市,武漢、東莞、西安、杭州等14個特大城市。
今年以來,多座城市已對城中村改造印發了具體方案,定下了目標。
上海將2023年定為城中村改造出形象、出成效的一年,將新啟動「城中村」改造項目10個,改造老舊村民房屋不少於130萬平方米,受益村民不少於4000戶。
今年,廣州推進中心城區城中村改造,堅持「拆、治、興」並舉,推進127個城中村改造項目,力爭完成2000億元城市更新固定資產投資目標。
今年,深圳啟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規模化品質化改造提升行動,全市計劃通過城中村規模化品質化改造提升,籌集保障性住房5.2萬套(間)。
深圳如何布局?
從全國來看,深圳作為典型的移民城市,外來人口多,人員流動性大,城中村的規模體量更是位於全國前列。
當前,城中村改造仍存在不少痛點:改造體量大、牽涉各方利益徵拆難度大、實施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等。
城中村改造的「深圳模式」,正不斷探索破解這些痛點。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規模化品質化改造提升,由政府主導籌集,改造後的租金以不漲為原則,單套租金原則上與改造前基本持平。
這也與國常會部署的最新政策精神一致:「統籌處理各方面利益訴求,並把城中村改造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結合好。」
可以明確,城中村改造不會一哄而上,更不會大拆大建,超大特大城市更要承擔起保障房建設重任。
城中村如何改?今年2月,深圳還發布了具體的指引,其中提出了「安全、配套、建築、綠色」四項改造要點,規範、有序、高效推進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規模化品質化改造提升。
民間資本參與仍需更多探索
國常會指出,「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努力發展各種新業態,實現可持續運營。」
這次國常會特意提出這一點,一方面是借城中村改造在一定程度上激勵民間投資;另一方面通過吸引民間資本入場,也能緩解政府部門財政壓力,更好完成改造工作。
國常會的這一部署,也為深圳在城中村改造上探索民間資本參與之道,給予了指引和信心。
從當前來看,深圳城中村改造,政府仍是「買單」的主力。
去年10月,財政部發布支持深圳探索創新財政政策體系與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將加大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對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老舊小區改造的支持力度。
今年,深圳實施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規模化品質化改造提升行動,由市屬國有企業統籌推進。
不乏有人將深圳與新加坡的公屋模式對比,然而基於深圳現實,國家高端智庫CDI研究員宋丁分析,還是要通過市場化的辦法來推進,「哪怕依靠國有企業,也不可能長期支撐下去」。
深圳作為中國市場化程度最高和市場體系最健全的城市之一,抓住國家政策的新機遇,充分利用好市場化環境優勢,要算好「大賬」:既要保社會民生,也要整體盤活城中村改造資金,從而進一步擴大內需拉動經濟。
城中村改造,對當下的深圳,是一場「細水長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個事關長遠發展的經濟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