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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雜彈
作者:秋風   來源:識港網    2019-04-08 17:43

廣州一家連續兩年上報贏利的國有大型造紙廠,實際上卻是8年連續負債經營債臺高築的虧損大戶,而企業的管理人員卻屢受“嘉獎”,廠長還堂而皇之摘取了政府榮譽頒發的“扭虧增盈”大獎,8000元獎金直落囊中。最近,這只“紙老虎”被捅破,輿論一時譁然。

其實,人們大可不必驚詫。因為從當了多年先進模範的原深圳中信銀行行長特大貪污犯高森祥到在短短時間就鯨吞47萬元公款的四川廣漢市“三八紅旗手”、“勞動模範”鄒承瑤,從王寶森鐵英到胡健學歐陽德,哪一位頭上不是頂著璀璨的“桂冠”?戴著耀眼的“桂冠”去犯罪或發了案才發現罪犯頭上原來閃爍著種種榮譽光環的並不鮮見。“桂冠下的罪惡”早已成了見怪不怪的舊聞了。真正值得人們驚詫的是,是誰如此輕率地將一頂象徵著人類崇高榮譽的“桂冠”濫撒?以致令那些神聖“桂冠”屢屢淪變為貪賊的護身符、魔鬼的畫皮?

戴著光鮮的“桂冠”,打著堂皇的大旗,幹著坑蒙拐騙貪贓枉法的骯髒勾當,是人們所厭惡和不齒的。然而,正如歷代人只罵秦檜的壞而不咎皇上的過一樣,手無縛雞之力的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了統帥百萬大軍的嶽飛,沒有皇上的批准行嗎?同樣,任何榮譽稱號都不是誰想要就能隨意策封自己的,戴著桂冠去犯罪,甚至犯大罪,主管的人為何沒有發現,反而譽勉有加。如此姑息養奸,縱容任用他們的是誰,有沒有責任?這一點從來卻很少會有人去提及他。

象徵人類崇高彭德的榮譽稱號,是表彰和嘉獎在事業上作出傑出貢獻為廣大民眾公認膺服的優秀分子,如“勞動模範”、“人民公僕”、“優秀企業家”等等,以起到鼓勵先進、激勵後進、催人奮進的作用。因此,頒授這些榮譽稱號是一件非常嚴肅而莊重的事。行使這一神聖職責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必須嚴格奉守國家及社會的有關法律和準則,真正體違見民意,讓“桂冠”貨真價實地戴到該戴的人頭上,才能充分體現“榮譽稱號”本身的神聖價值。然而,事實並非能完全這樣,一些人往往不作深入調查,偏聽偏信,被表面現象所迷感,逆悖民意。或迷信新潮大腕,崇尚闊佬大亨,青睞那些靠非法手段暴發的“能人”,慷慨地對這類人封冠加冕。更有甚者,對一些民怨載道名聲狼藉的貪官污吏竟然視若不見,充耳不聞仍厚愛地授勳晉爵。你看,前廣東省省政廳副廳長蘇鳳娟,在任縣委書記時已是劣跡斑斑,卻有上司照樣給她提攜榮升;原蕭山市市長莫妙榮,屢屢作惡卻屢獲加冕,連他自己都怪不好意思地自嘲:“我總是莫名其妙的繁榮!”榮譽稱號的神聖價值遭到這樣裹讀貶低,還有何榮可言,保譽可稱?如此“桂冠”,不要說讓人們去努力去爭取,正兒八經的好人,誰還會羡慕去接受呢?

更難容忍的是,某些黨政機關居然屈從於一些“勢”大“氣”粗者的淫威,對其勒名索利的無恥行徑大開綠燈:如原上海安宇異型鉚釘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杜春芳(此人擁有10餘頂各色桂冠,近因賄賂罪被判刑),為給其拼頭樂某謀取“三八紅旗手”桂冠,公然威逼要脅主管機關“給也得給,不給也得給”!而該主管機關竟果真老老實實順其旨意,授予樂某“上海市三八紅旗手”。

“桂冠”掉價失信於民,這不單單是“榮譽稱號”本身的貶值,更是對黨和政府威信及形象的嚴重損害。要剷除“桂冠下的罪惡”,使“榮譽稱號”名至實歸,實事求是,慎重認真地把好榮譽的頒授關是關鍵之關鍵。

1996年9月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