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港澳特區」)科技創新發展,鼓勵愛國愛港愛澳高素質科技人才參與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為建設科技強國貢獻力量,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於2019年度面向港澳特區依託單位科學技術人員,試點開放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申請。
支持優秀青年科學人才
據介紹,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優秀成績的青年學者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人才。就港澳特區依託單位方面,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等8所大學已註冊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自然科學基金委只接受上述依託單位提交的項目申請。
至於申請條件,包括須遵守《基本法》;正式受聘於港澳特區依託單位;男性申請人須未滿38歲、女性未滿40歲;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港澳特區依託單位工作時間在9個月以上;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博士學位;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有興趣人士可於今年3月21日後透過科學基金網絡資訊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填寫申請書,只要向依託單位基金管理聯絡人申請開戶,即可登錄系統。申請人亦須在線上簽署承諾,然後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至依託單位,再由依託單位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申請人提交的文件,除須附有填寫所有上傳電子附件材料名稱的目錄外,亦包括下列文件,例如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掃描檔;不超過5篇代表性論著電子版檔;如填寫科技獎勵,應當提供獎勵證書的電子版掃描檔;如填寫專利或其他公認突出的創造性成果或成績,應當提供證明材料的掃描檔;如填寫在國際學術會議上作大會報告、特邀報告,應當提供邀請信或通知的電子檔;如涉及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的項目申請,應提供相應的倫理委員會證明、依託單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諾等附件材料掃描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