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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推動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同等教育
作者:大公文匯網 記者 敖敏輝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2-01-11 17:22
11日,《廣東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發布,全面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合法權益。

【識港網訊】

廣東將加大教育資源供給,實現港澳學生在粵接受全程教育。圖為一家接收港澳學生的國際學校。(敖敏輝攝)

11日,《廣東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發布,全面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合法權益。《規劃》指出,將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在粵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子女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在粵就讀高中生享受同等報考、錄取政策待遇。目前,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子女,就讀政策已經實現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面覆蓋。

《規劃》提出,推進粵港澳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合作,創新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方式,支持各類教育實訓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職業教育園區,拓展「姊妹學校」、「姊妹園」合作交流內涵。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港澳居民子女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享受與內地學生同等優惠政策。建立健全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子女在粵就讀義務階段學校制度。

廣東省教育廳副廳長朱超華表示,目前,廣東已經或正在推動多項政策和制度,保障在粵生活、就業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基礎教育的權利。從2018年11月起,廣東先後印發了《廣東省教育轉發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以及《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招生入學的指導意見》,這些文件明確,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或者隨遷子女,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就讀」的原則,平等享受與當地隨遷子女入學的相關政策、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和基礎教育公共服務。

其次,廣東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粵參加升學考試,2019年來,廣東省教育廳就對大灣區內地各市加強指導,督促各地做好符合條件並且在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參加高中階段的招生和錄取工作。目前,珠三角9市都已經出台了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的政策規定,比如,根據珠海、肇慶、惠州的政策,港澳學生享受與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同等填報志願,同等享受優質高中直接分配給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同等分數線錄取;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江門、中山6市,港澳學生享受與本市隨遷子女同等或者更優惠的待遇。高考方面,對持有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並且在廣東高中階段實際就讀的港澳學生,可以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高中錄取與廣東學生同等政策待遇。

朱超華表示,目前,持有居住證的子女在廣東就讀政策已經實現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全面覆蓋,接下來,廣東還將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就讀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與內地學生同等待遇。

原文鏈接:https://www.tkww.hk/a/202201/11/AP61dd3146e4b0ec690cd9d186.html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