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儆效尤,是我們平時用的不多的成語,大意是指“嚴肅處理某些壞人壞事,以此警誡學做壞事的人”,成語來源於《左傳》,流傳到現在約有2700年。
2月26日,中央政府發出公函支持港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這是特區政府自回歸以來首次動用《社團條例》禁止政治團體運作,也是中央政府首次以公函形式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行政,既表明了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港獨”零容忍態度,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現學現用,中央政府公函對“港獨”分子和支持者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香港民族黨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非法“港獨”組織,成立於2016年3月28日,宣稱建黨目標為“民族自強香港獨立”,不單單在口頭上煽動非法行為,更一直採取實質的分裂行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2016年國慶日期間,民族黨曾發動15間大專院校掛上“香港獨立”標語,可謂野心不小。
2018年9月,政府正式在憲報刊登公告,將香港民族黨列為非法組織,即日生效,在此之前的申訴期,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不顧外界譴責,執意安排民族党召集人陳浩天作為嘉賓演講“播獨”,有關行為不但涉嫌違法違憲,更明顯是挑戰法治和“一國兩制”。中央政府發出公函支持港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同樣對這些外部勢力公然挑戰國家底線的行為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根據2017年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資料顯示,15至24歲的香港年輕世代中,支持“港獨”者僅剩15%,反對“港獨”更增加至43%,相比起2016年間年輕人支持“港獨”為39%,數字明顯下降。反映大部分年輕人並不支持“港獨”,在這三年間越來越遠離“港獨”議題,有理由相信,隨著年輕世代的成長,香港民生改善、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港獨”勢力必將走向消亡。
今日,這樣一份“以儆效尤”的公函,來得及時,對小部分“港獨”頑固分子來說,正是向他們宣告了“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對那些意圖勾連本土“港獨”餘毒的境外勢力而言,公函則是他們最後的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