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計劃,1日已向約550萬名合資格市民派發首期2000元款項。近期出外購物吃喝的人明顯增多,商場與食肆生意暢旺,顯示消費券刺激市道初見成效,市民、商家皆獲益。
食正消費券這股熱潮,想方設法吸引更多市民消費,成為商家紛紛瞄準的大生意。
不過,市民在使用消費券的過程中,遇到一些新問題。消委會昨透露,至今收到42宗消費券相關投訴,涉及的情況五花八門,包括有的商戶額外收費、坐地起價。亦有投訴指,有保健服務公司要求消費者購買3000元產品方可使用消費券等。種種現象引起消費者的強烈不滿,亦與消費券計劃初衷相悖。
政府發放消費券,一是令市民直接受惠;二是鼓勵本地消費,最大程度刺激零售飲食市道,提振經濟;三是推動電子支付發展。市民手中多了一筆餘錢,加上款項須在期限內使用,都樂於盡情消費,因此花費更疏爽。而很多商家早有準備,密鑼緊鼓推出優惠活動,務求最大程度吸引持消費券者光顧,讓顧客滿意,拉動生意。此乃皆大歡喜的好事,既能讓消費券發揮效應,也符合推出消費券的本意。
享消費券紅利,商家作為最大受益者,理應提高品質,讓消費者覺得超值,願意多花錢,吸引回頭光顧,才能帶動生意額滾動增長,長做長有。但個別商家藉著消費旺季,貪圖眼前薄利,搞歪門邪道賺快錢,是短視和愚蠢的,更涉嫌違法違規。
要知道,普羅大眾對價格波動一向敏感,不少市民領取消費券前,早已看好心儀的商品,了解過大致價格,商家臨時加價,無疑是在直接趕客。而近日有不少網友留言,抱怨遇到的各種變相加價經歷。
例如有商家為食盡消費券,竟預先把貨品加價,有加幅更高達四至六成,網友對此直斥是「搶錢」;一些不良商家急功近利, 「宰客」的名聲一經廣傳,壞了形象口碑,只會令自己失去立足之地。
至於有商戶涉及收取額外「手續費」,大部分為使用八達通時收取約10多元額外費用,這是絕不允許的。根據電子支付營辦商與商戶簽訂的服務合約,提供這些收費平台不會收取額外費用,而是按貨品實際價格收取,相關商戶向消費者加收服務費,明顯違反與支付營辦商的協議。
政府須及時了解和跟進消費券的相關問題。對有不足之處,例如趁機加價及私設消費門檻,應適當作出指引和規管;對違規商戶,須加以懲處,以儆效尤。八達通公司已表示,正核實相關商戶是否在接受八達通付款時有額外收取手續費,如有違反協議,將採取合適行動。
此外,網上還流傳有人「套現」消費券,參與其中者有機會涉及串謀詐騙罪,當局也要加強監查,有必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
消費券分二至三次派發,稍後還會有第二波和第三波的消費熱潮。商家做生意眼光要放長遠,以服務和品質爭客;市民宜多多留心,做精明消費者;政府須多管齊下,堵塞漏洞,避免資源誤用。電子消費券計劃為大家所樂見,出現一些瑕疵不能否定其正面積極作用,重要的是解決存在問題,盡力改善,發揮出最大效應。
原文刊於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