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稅務局聯合發佈了《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辦事指南》。《辦事指南》分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兩個部分,每部分均結合港澳台居民的需求,明確了辦理對象、辦理方式、窗口辦理材料、諮詢方式、監督投訴管道等,並對各地醫保窗口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進行了規範。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官網消息,截至目前,港澳台居民在廣東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為14.7萬人。
辦理對象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依法註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在我省依法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港澳台居民;
在我省靈活就業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在我省居住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台居民,按照居住地有關規定參保;
在我省就讀的港澳台大學生,按照規定在高等教育機構所在地參保。
辦理方式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用人單位辦理
窗口辦理∶前往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辦稅服務大廳。
線上辦理∶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粵稅通小程式。
2.以個人身份辦理
窗口辦理∶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港澳台居民前往註冊登記地辦稅服務大廳,靈活就業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前往居住地辦稅服務大廳。
線上辦理∶窗口辦理繳費登記後,可選擇通過粵稅通小程式辦理簽訂三方協議、調整繳費基數、清繳社保費、變更聯繫方式和查詢繳費資訊等業務。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線上辦理∶所在地醫保部門向社會公佈的線上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前往所在地醫保經辦服務大廳。
窗口辦理材料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用人單位辦理
《社會保險費明細申報表》。
2.以個人身份辦理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港澳台居民有效證件(適用於在我省依法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適用於在我省靈活就業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任一居民醫保代征銀行的活期個人結算帳戶原件、帳戶持有人身份證、港澳台居民有效證件(或社保卡)原件;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諮詢方式
所在地醫保部門、稅務部門公佈的諮詢方式,或可諮詢醫保服務熱線12345、納稅服務諮詢熱線12366。
溫馨提示
由於各市政策不同,相關規定可能存在略微差異。
港澳台居民在深圳、汕頭、東莞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辦理部門、方式、材料和流程等以當地醫保、稅務部門向社會公佈的為准。
就讀的港澳台大學生,由高等教育機構統一向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申報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除大學生以外的其他在粵就讀港澳台學生,各市可根據當地政策規定及實際情況制定辦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