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5月20日到深圳酒店隔離14天,6月3日下午至9日在汕頭接受七日居家隔離,6月9日最後一次做核酸檢測,(21天共做了八次)結果全部是陰性,粵康碼轉為綠色,同時申請廣東返回香港「通關憑證」獲綠碼準行。
6月10日下午我們夫婦和我妹妹透過回港易計劃返港時,衛生署人員告知,我們做檢測機構不在香港政府認可list,所以不獲承認,工作人員展示一份特區政府認可的廣東省檢核機構名單,汕頭市五百多萬人口,只認可一家「汕頭市中心醫院」。
工作人員給我們兩個選擇,一是返深圳隔離14天之後再回港,二是返港接受強制檢疫令十四天居家隔離。無論我們如何解釋,都不予接受。無奈之下,我們選擇回港居家隔離14天,但我當場表示要投訴。
張姓值班經理承認,自去年11月回港易計劃實施以來,每日都有唔少市民類似我的情況而要返港後接受14天居家隔離,佔總數一成以上。(和我們同時有一對從惠州返港夫婦也遇到同樣遭遇)他們有報告上司,也有不少市民投訴,但有關規定沒有改變。張姓經理對我們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無奈。
實際情況是,我們必須按當地防疫部門安排,完成十四日酒店隔離之後,再居家七天,這七天內到指定地點再做兩次核酸檢測,才能取得粵康碼綠碼,如果沒有綠碼,在當地就寸步難行,包括不能取得返港「通關憑證」,可謂非常嚴格。內地抗疫成功舉世公認,不能沒有道理。
我想質問幾個問題:
1特區政府為何不信任以粵康碼的綠碼作為回港易認可資格,而要另搞一套?
2.特區政府制訂廣東省內認可檢測機構,是否有同內地溝通,還是各自為政?為何五百多萬人口的汕頭市只有一家認可檢測機構?
3.有關投訴持續半年,民怨甚大,政府為何不做檢討改善?
4. 類似我的個案,明明可以透過返港後補做核酸檢測解決,為何要將簡單事情複雜化?
特首和政府官員天天講大灣區,實際上卻連廣東防疫的做法也不認同、連粵康碼都不承認,這是典型的講一套做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