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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二讀通過 轉交內會審議
作者:馮煒強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19-01-24 10:29
《國歌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完成二讀,並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相信會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個別條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條例草案》的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市民大眾十分容易理解,而且很容易做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

【識港網訊】《國歌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完成二讀,並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相信會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個別條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條例草案》的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市民大眾十分容易理解,而且很容易做到。就一些意圖侮辱國歌,公開及故意作出侮辱國歌行為的人士,則須訂下罰則,對這類行為起阻嚇作用。他相信絕大部分的市民都會尊重國歌。因此《條例草案》對市民大眾的日常生活根本不會有影響。

聶德權:立法原則清晰

聶德權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國歌條例草案》,他稱,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區政府決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實施全國性的《國歌法》,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過去一年,政府亦多次與政黨、專業團體和學者等見面,聆聽和吸納各方意見。經過仔細的研究和草擬工作,現正式在立法會首讀、二讀此條例草案,提交予議員審議。

聶德權表示,《國歌條例草案》的立法原則很清晰,就是必須充分反映《國歌法》這條全國性法律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即維護國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歌,同時兼顧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

強調不會有「誤墮法網」

他稱,「《條例草案》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指明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透過指引性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第二,就一些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或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訂立罰則。」

聶德權又提到,明白有些人希望政府就不同個案情境,評論個別情況會否觸犯法例。事實是執法機關須根據法例的要求,視乎每個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搜集得到的證據作評估,最終由法庭按香港一貫處理刑事案件的標準作出判決。

他強調,立法目的是禁止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在判斷個案是否觸犯法例時,會以這些原則作基礎,因此,市民若沒有意圖侮辱國歌,是絕對不用擔心,亦不會出現「誤墮法網」的情況。

條例不影響大眾日常生活

聶德權總結稱,《條例草案》的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這種尊重精神對市民大眾而言是十分容易理解,而且很容易做到的。就著一些意圖侮辱國歌,公開及故意作出侮辱國歌行為的人士,《條例草案》則需要訂下罰則,對這類行為起阻嚇作用。相信絕大部分的市民都會尊重國歌。因此,《條例草案》對市民大眾的日常生活根本不會有影響。

在聶德權就《國歌條例草案》進行二讀時,多名反對派議員以不同方式表達不滿,包括在席上高叫口號、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提出規程問題等。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批評行動幼稚、不必要,相信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不想見到國歌被公開侮辱,希望反對派不要再在《國歌條例草案》上糾纏。

梁美芬促反對派勿糾纏

她又指,此前有小部分球迷在球賽中「噓國歌」造成國際笑話,期望有關人士可以向起草委員會提出意見,若果想「攪局」,就不如「收手」,否則令絕大部分香港人反感。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