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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條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措施落地深圳
作者:沈勇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0-05-19 10:18
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記者15日從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稱“深圳人民銀行”)獲悉,《意見》提出的涉及深圳人民銀行的45條具體措施中,17條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並取得較好成效。

 

【識港網訊】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

記者15日從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稱“深圳人民銀行”)獲悉,《意見》提出的涉及深圳人民銀行的45條具體措施中,17條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並取得較好成效。

據悉,《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推進粵港澳資金融通管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準”等四個方面提出23項金融改革開放措施,圍繞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提出3項措施。每項措施包含若干條具體措施,其中涉及深圳人民銀行的具體措施共計45條。

 

記者瞭解到,其中17條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包括:

資本專案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外債登記管理改革試點、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Ⅱ/Ⅲ類銀行結算帳戶試點、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序開展結售匯業務、移動支付工具在粵港澳大灣區互通使用、中國人民銀行貿易金融區塊鏈平臺上線運行等;

3條措施已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開展試點,即實施更高水準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開展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改革試點、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等;

14條措施持續推進中,即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建立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工作機制、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合作、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健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等;

11條措施尚待研究落地,即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推動跨境征信合作、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等。

深圳人民銀行方面表示,將深入貫徹《意見》,對於已在深圳全市落地的措施,將繼續做大做強;對於前期在深圳局部試點的措施,將根據《意見》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總局的部署下迅速行動,推廣至全市;對於需持續推進或尚待研究落地的措施,將及時瞭解、研究市場主體的政策訴求,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按照《意見》要求,成熟一項、推進一項。

持續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提升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性,提升金融業開放與合作及金融服務水準,增進粵港澳三地民生福祉,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助力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向縱深推進。

 

责任编辑:jessie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