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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槍師姐歷史第一槍!擊倒拒截查鎅刀漢
來源:香港商報    2018-11-08 09:13
本港昨日發生有史以來首宗女警執勤時開槍拘捕疑犯事件,一名機動部隊女警早上與同袍巡邏深水埗港鐵站大堂期間,截查一名有襲警前科可疑男子時,對方突然從掛在胸前的背囊內取出一柄鎅刀,並亮出刀鋒企圖施襲,女警在警告無效下鳴槍一響,射中疑人腹部後,與同袍制服疑人。疑犯送院接受手術取出彈頭後,情況危殆。警方事後強調,警員使用槍械上有充足的訓練及指引,開槍的女警是感生命受威脅,經考慮當時情況才開槍。

 【識港網訊】本港昨日發生有史以來首宗女警執勤時開槍拘捕疑犯事件,一名機動部隊女警早上與同袍巡邏深水埗港鐵站大堂期間,截查一名有襲警前科可疑男子時,對方突然從掛在胸前的背囊內取出一柄鎅刀,並亮出刀鋒企圖施襲,女警在警告無效下鳴槍一響,射中疑人腹部後,與同袍制服疑人。疑犯送院接受手術取出彈頭後,情況危殆。警方事後強調,警員使用槍械上有充足的訓練及指引,開槍的女警是感生命受威脅,經考慮當時情況才開槍。

案中開槍女警姓袁(31歲),加入警隊5年,駐守西九龍總區機動部隊約半年。她在事件中無受傷,事後協助重案組探員調查。

中槍男子搶救取出彈頭命危

中槍男子姓周(55歲),左腹中槍,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取出彈頭;至昨晚情況危殆,留醫深切治療部。據悉,他為本港居民,任地盤工,住在深水?一?房單位。在2013年,曾經因為襲警而被判入獄7日,並無精神病紀錄,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張相信由建築公司發出的約1萬元支票。

昨早7時40分,姓袁女警所屬機動部隊人員,到深水埗警區作反罪惡巡邏,袁與一名男警行“孖咇”,一同到深水埗港鐵站大堂巡邏。期間,一名將背囊掛在胸前的男子行經,兩警見其行跡可疑,遂上前截查,未料對方突然從背囊中取出一把鎅刀,並推出刀鋒步向袁,一邊揮舞鎅刀,袁見狀大聲喝止,但對方並無停下,她馬上拔槍戒備,並作出警告,在對方進一步逼近、別無選擇下,鳴槍一響,擊中男子腹部,當場倒地流血如注,同行男警上前合力將其制服。

此時,其他機動部隊同袍接報趕抵,救護員未幾亦到場,將傷者送院救治。警方封鎖港鐵站大堂,在現場檢獲一把涉案15厘米長的鎅刀。由於當時正值上班繁忙時間,市民聞槍聲大驚,紛紛繞道而行。案件現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

警指女警生命受威脅下開槍

警方深水埗分區指揮官周毅剛交代事件。

警方深水埗分區指揮官周毅剛表示,案中女警是感到生命受到威脅、作出警告不果下才開槍。周強調,警員在使用槍械上有充足的訓練及指引,女警是經考慮當時情況,在有信心擊中疑犯下才開槍。

根據《警察通例》,對警員使用槍械有嚴格的指引,規定警員只可在3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自己及他人,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拘捕有理由觸犯嚴重暴力罪行的人及在犯案後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最後是平息騷動或暴亂。但通例亦要求警員必須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其目的時才可使用槍械。

此外,警隊在槍械訓練時,會訓示警員若要開槍阻止疑犯動武,應射向對方如軀幹等身體最大面積的部位,不應瞄準容易致命的部位如頭部開槍。

警方確認開槍女警作出正確判斷 制止暴力罪行

警方深夜發通告,經初步調查,確定一名在開槍案中使用槍械的警務人員是根據武力使用守則,以及當時的現場環境,作出正確的判斷,防止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及成功制止一宗暴力罪行。警隊會繼續竭盡所能,以保障公衆安全和維持公共秩序。

责任编辑:wu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