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入境新加坡被拒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5-09-30 10:19
【識港網訊】潛逃海外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亂港分子、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據報上周六(27日)由美國乘坐航班擬入境新加坡時,被新加坡拒絕入境,拘留問話數小時後,遣送回出發地。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3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回應此事件時表示,羅冠聰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指明潛逃者」,特區政府會終身追究其法律責任。
李家超指,羅冠聰違反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指明潛逃者」,特區政府會終身追究其法律責任。
他強調,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包庇罪犯,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會用一切辦法終身追捕罪犯,追究潛逃者。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此前多名曾鼓吹香港「獨立」的反中亂港分子逃亡海外。2020年7月31日,香港警方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正式通緝6名逃亡海外的港人,並可能考慮凍結他們和相關組織的在港戶口,當中包括羅冠聰。
現年32歲的羅冠聰,涉嫌煽動干犯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他亦涉嫌在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等,被廉政公署通緝。羅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潛逃到英國。羅亦被保安局列為「指明潛逃者」,撤銷其特區護照。
針對羅冠聰申請所謂「政治庇護」的行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此前曾表示,羅冠聰是被香港警方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國家、組織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香港司法、出於政治目的包庇違法犯罪分子。不管反中亂港分子如何乞求外部庇護,他們的結局只有一個,就是徹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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