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處分四家金融機構 共罰1780萬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5-07-23 10:38
【識港網訊】香港金融管理局昨宣布,已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完成對三家銀行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即Indian Overseas Bank,Hong Kong Branch(IOBHK)、交通銀行(香港),以及交通銀行香港分行,並分別處以罰款850萬、400萬及370萬元。另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向三三金融服務處以罰款160萬元。即四家金融機構共罰款1780萬元。
金管局表示,調查發現三家銀行未有設立及維持有效措施,以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在IOBHK的個案中,金融管理專員指出,其交易監察機制和管理層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的監察存在重大缺失,故此除了譴責IOBHK;命令IOBHK就過往交易採取回顧檢討,以及制定並落實補救措施,以糾正違反事項;同時處以850萬港元罰款。
反洗錢與可疑交易監管不足
至於交銀(香港)及交通銀行香港分行的違反事項,則源於兩家銀行未有將某些類別的交易載入至兩家銀行共用的交易監察系統,削弱了該系統識別可疑活動的效用。交銀(香港)被發現未能持續監察與大約9.7萬名客戶的業務關係,而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則未能持續監察與大約3900名客戶的業務關係。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有效的交易監察措施讓銀行能及時識別和舉報可疑交易,因此是銀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中的重要一環。銀行管理層應確保銀行備有妥善的交易監察系統及流程,並在發現缺失時迅速糾正。
三三金融在2019年12月至2023年8月,違反《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8Q條,金管局譴責及罰款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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