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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多址經營、個轉企、跨區遷移更便利
來源:香港商報    2025-07-15 13:22

【識港網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今天(7月15日)起正式施行。對個體工商戶轉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權繼承、跨區遷移等作出全面細化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介紹,《規定》明確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變更登記的方式轉型為企業,保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成立時間、名稱字號和相關行政許可,為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提供便利。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註冊指導處處長 郭岳:此次規定最大的亮點就是解決了個轉企直接登記的難題。原來,個體工商戶想要變為企業,首先要註銷原來的個體工商戶,再設立新的企業。這次規定明確了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變更登記轉變為企業,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了轉企的更佳選擇,有助於個體工商戶做大做強,實現更好的發展。

 「一照多址」登記

 便利個體工商戶開設分店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緊扣當前經濟形勢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實際需求,對從事網絡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登記作出細化規定,將「一照多址」管理方式納入條款,在全國推行。

 《規定》明確了個體工商戶可以在登記機關轄區內登記數個經營場所,允許個體工商戶持一張營業執照在多個地址經營,便利了個體工商戶開設分店,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對於同時通過線下和網絡開展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在申請登記實體經營場所的同時登記網絡經營場所,實現線上線下經營「一照多址」。

 跨區遷移

 支持個體工商戶打造百年老店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還完善了跨區遷移登記規則,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發生變化時,可以像企業一樣辦理跨區域遷移,無需遷入遷出兩頭跑。

 個體工商戶跨區遷移曾經是一個難題。以前,個體工商戶在跨區遷移時需要先註銷,再另外新註冊,不光手續煩瑣,原有字號積累的商譽、口碑更是難以延續。

 新規明確,個體工商戶跨登記機關轄區遷移到新的經營場所,應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遷入地和遷出地登記機關應做好信息對接、檔案遷移等工作,為個體工商戶遷移提供便利。

 此外,《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明確了個體工商戶經營權繼承的相關要求和材料規範,為個體工商戶傳承,打造「百年老店」提供制度支撐。

 完善個體工商戶退出制度

 提升活躍度

 市場監管總局介紹,實踐中,有些個體工商戶長期未經營,且不辦理註銷手續。

 為此《規定》創設另冊管理制度,促使其退出市場,釋放名稱字號和監管資源,提升個體工商戶總體活躍度。

 針對長期未經營個體工商戶市場退出難問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明確,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兩年未移出的個體工商戶納入另冊管理,不再按照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進行統計和登記管理;向社會公示,提示交易風險,督促其履行市場退出義務。

 同時規定,個體工商戶正在被立案調查、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或者受到罰款等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不得申請辦理註銷登記。此外,個體工商戶在申請註銷時應當提交無行政追責風險的承諾書,防範個體戶通過註銷登記逃避行政法律責任。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