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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違例泊車定額罰款由320元增至400元
來源:香港商報    2025-07-10 10:55

【識港網訊】 政府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和《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動議的擬議決議案,調整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

    為加強保障交通安全和交通暢順,政府建議違例泊車的定額罰款額由現時320元調高至400元,漲幅25%,其他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的19項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額,由現時的320元至1000元不等,調高至480元至1500元不等,調整幅度為50%。其他交通罪行的罰款額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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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違例泊車和大部分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31年未曾調整,罰款額的阻嚇力或因期間的通脹而有所抵銷;而事實上,香港的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水平遠較多個其他地區為低。當局注意到部分交通罪行數字仍有上升或居高不下的趨勢。調整相關交通罪行的罰款額有助提高阻嚇力,加強保障道路安全和暢順。與此同時,政府會致力加大泊車位供應,以盡量滿足泊車需求。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和《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附表的交通違例事項的罰則,立法會可藉決議修訂(按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將於7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決議。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