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最高3000元
來源:大公文匯 2025-01-08 17:48
【識港網訊】
香港房屋委員會發言人今日(8日)表示,於早前通過設立的「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今年1月15日實施。
發言人表示,自房委會推行了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新措施後,過去一段時間已查找出較容易偵查的濫用公屋個案,餘下一些較隱蔽個案,需透過市民舉報提供線索。有見及此,房委會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以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從而善用公屋資源。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24年12月31日通過設立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並命名為「舉報濫用公屋獎」。有關的執行安排如下:
計劃實施事宜
有關計劃於2025年1月15日開始實施。對在計劃實施前已實名向房屋署舉報的濫用公屋個案,若有關個案的調查尚未完結,在查明屬實並於計劃實施後,成功向濫用公屋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屋署會主動聯絡有關人士,徵詢其是否參與計劃。
舉報人資格
除了房委會/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致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人士發出遷出通知書的16歲或以上舉報人皆符合參與資格。由於涉及現金獎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參加計劃的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參加計劃的人士,包括並非以指定格式表格舉報的人士,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
舉報途徑
有意參與計劃的人士,可透過(i)舉報郵柬;(ii)房委會/房屋署網頁的電子表格;(iii)舉報熱線;(iv)電郵給房委會/房屋署;及(v)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
獎勵
為了鼓勵提供濫用公屋的個案,當房委會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會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感謝狀及最高港幣3,000元現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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