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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港商報    2023-11-14 08:55

【識港網訊】選管會主席陸啟康昨日(13日)晚上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候選人簡介會,向候選人講解選舉安排、選舉活動指引內容及進行競選活動時應注意的重要事項。

陸啟康在簡介會上說,第七屆區議會一般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提名期已經在10月30日結束。選舉主任在提名期內,共收到399份提名表格,包括171份區議會地方選區(地方選區)(不計算一名已退選的人士)及228份地區委員會(地委會)界別的提名表格。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已於11月10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公布所有提名均屬有效。今次選舉所有44個地方選區及18個地委會界別都需要進行投票,合共264個議席。

選舉主任已在上星期三(11月8日)抽籤,決定候選人在選票上排列的次序,以及獲分配的選舉廣告指定展示位置。每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的候選人編號已在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公告上公布。

陸啟康強調,選管會一如以往致力確保選舉在公開、誠實和公平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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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站及投票安排

今次區議會一般選舉設有超過600個地方選區一般投票站,18個地委會界別投票站及最多48個專用投票站。為方便居於內地或投票日需往返內地的選民投下地方選區選票,選舉事務處會在上水港鐵站附近的兩所中學,設立4個鄰近邊境投票站。

地方選區的選民將會被編配到他們登記住址附近的一般投票站投票。一般投票站的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共14小時)。地委會界別的選民會被編配到他們所屬的地委會界別投票站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2時30分(共6小時)。

選舉事務處會於11月15日開始陸續向所有選民寄出投票通知卡及相關選舉文件,包括投票站位置圖。

陸啟康介紹,選舉事務處會在寄給地委會界別選民的投票通知卡的信封上,提醒他們地委會界別選舉及地方選區選舉將分別在兩個不同投票站進行投票,並有不同的投票時間。

與近年幾場公共選舉一樣,為了令發票工作更準確和有效率,大部分投票站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核實選民身份然後作出紀錄,但專用投票站或地點偏遠而在安裝及支援上有困難,或者網絡覆蓋不穩定的投票站則會採用正式選民登記冊印刷本派發選票。

地方選區選舉採用「雙議席單票制」,每個地方選區各有兩個議席,每名選民於所屬的選區投選一名候選人,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

地委會界別選舉採用「全票制」,即每名地委會界別選民必須投選不多於亦不少於該界別須選出的議員人數,否則選票將被視為無效。地委會界別投票站會設置選票檢測系統,供選民檢查選票上所選取的候選人數目是否與該界別須選出的議員人數相同。

為確保選民清楚了解投票程序,選舉事務處製作了電視宣傳短片和電台宣傳聲帶,並已上載至選舉專用網站(www.elections.gov.hk)供選民參考。

 點票安排及宣布選舉結果

地方選區方面,除小投票站和專用投票站外,投票站於投票結束後會轉為點票站並進行點票。點票安排和以往的區議會選舉一樣,由投票站主任負責開啟票箱、進行點票及裁決問題選票。

地委會界別方面,投票結束後,投票站工作人員會確保已上鎖及密封的投票箱不受干擾,直至地方選區投票結束才開始點票。期間,候選人和代理人可以逗留在點票站內監察投票箱。兩項點票工作同步開始,避免過早公布地委會界別的選舉結果會對地方選區選舉結果造成任何影響。

公眾人士包括傳媒有權進入點票站的公眾範圍觀察點票和拍攝,但不可進入點票區和在該區域拍攝。選舉事務處會在各個點票站內裝設攝錄設施,攝錄點票站及點票區範圍的實際情況。每個點票站外會張貼通告,讓市民知道公眾範圍內可容納的人數上限。

投票站主任就問題選票的裁決為最終決定。如果候選人、選舉代理人或監察點票代理人反對投票站主任的決定,投票站主任會作出記錄。候選人只可於選舉結束後藉選舉呈請質疑選舉結果。

各地方選區的投票站主任在完成點票後,會將點票結果告知在場的候選人或其代理人,他們可提出重新點票的要求。投票站主任如接納要求,會即場進行重點。投票站主任確定點票站內的候選人或代理人沒有提出,或已適當地處理重新點票的要求後,會將點票結果通知數據資訊中心,以便匯編總結果。然後,該地方選區的主要點票站的投票站主任會將總點票結果告知在場的候選人或其代理人。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在此時可要求重新點算該地方選區所有點票站的選票。在適當處理有關要求後,主要點票站的投票站主任會將點票結果經數據資訊中心向該地方選區選舉主任報告,再由該選舉主任正式宣布選舉結果。

至於地委會界別方面,由於每個界別只有一個點票站,有關投票站主任會將點票結果告知在場的候選人或其代理人,他們可提出重新點票的要求。同樣地,在適當處理有關要求後,投票站主任會透過數據資訊中心將點票結果向該界別的選舉主任報告,再由該選舉主任正式宣布選舉結果。

選舉結果會上載至選舉專用網站(www.elections.gov.hk),並以新聞公報形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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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廉政公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李婉芝、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政制發展及選舉)羅英敏、陸啟康法官、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文超和香港郵政總經理(門巿業務)張顯祺。政府新聞處圖片

 選舉開支

根據法例,選舉開支是指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當選所招致的支出。只有候選人及其授權的選舉開支代理人才可招致選舉開支,否則屬非法行為。為確保在同一界別或選區的候選人在合理開支水平內公平競爭,法例訂明每名地委會界別候選人的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為10萬元;而地方選區候選人的選舉開支最高限額則視乎地方選區大小而定,由512400元至951600元不等。候選人的選舉開支若超逾法定的最高限額,即屬違法。

陸啟康提醒,候選人須根據法例於選舉結果刊憲後的60日內,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申報所有選舉開支和選舉捐贈。

 選舉廣告

若某人的姓名或某組織的名稱、標識或圖像在候選人的選舉廣告中出現,會令人認為該人或組織支持有關候選人,候選人必須在發布該選舉廣告前,已經取得該人或組織的書面同意書,同意將他們的姓名或名稱、標識或圖像納入有關選舉廣告中,否則即屬違法。口頭同意和於發布該選舉廣告後才取得書面同意均不符合法例規定。候選人於發布選舉廣告後3個工作天內,必須向選舉主任提交選舉廣告、展示准許、支持同意書及相關資料,或將有關文件及資料上載至「中央平台」或「候選人平台」,供公眾查閲。候選人如未能遵守有關規定,即屬違法。

陸啟康說:「雖然提交選舉廣告及相關文件的限期已放寬,但我想再次提醒候選人,如選舉廣告涉及任何人士或組織對候選人的支持,仍然必須於發布選舉廣告前已經取得相關支持同意書。」

 選舉聚會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為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而籌辦的聚會均屬選舉聚會,其招致費用屬選舉開支。

候選人出席一些與選舉無關的聚會不會招致選舉開支。但若該聚會期間有人作出促使該候選人當選或阻礙其他候選人當選的行為,候選人應立即明確指出該行為與其無關,要求主辦方停止有關活動,甚至離開。否則,有關開支須計算作該候選人的選舉開支。

 廉潔選舉

根據法例,任何人在選舉中對他人施用武力、脅迫或妨礙手段以影響選民投票,均屬違法行為。選管會如果發現有任何涉嫌違法的個案,會轉交執法機構跟進調查。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