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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港話事】打擊濫用公屋確保資源善用
作者:江金萊    2023-10-16 10:15

香港地少人多,加上樓價高企,不論是上車買樓又或是租屋,均需要付出大量金錢,因此不少人都會將希望轉投於排公屋之上,惟輪候的時間和年期同樣遙遙無期,令大批港人對住屋而頭痕。早前,一位港媽就以一身粉紅瑜伽服上陣,拍片炫耀自己的月租2200元約600呎公屋單位。不過其在影片中口出狂言,不但指住咁大間屋「好出奇」,更豪言「香港隨便打份工都兩萬」,引起大批網民不滿之餘,更發現她在深圳疑似有2000呎物業,因而怒斥她仍成功輪候公屋上樓絕對是「卑鄙無恥」。而網上亦有傳她與香港老公已離婚,加上4人家庭竟可分派600呎大單位,甚為不解。網友呼籲房屋署徹查是否有人申請公屋時虛報資料,有人表示已向房署舉報,懷疑有人濫用公屋資源。

現時本港申請公屋,需要申請人和成員均現居香港(至少一半成員滿7年),在港沒有任何住宅物業,住戶月總收入和總資產不超過上限:以2人家庭為例,月總收入不超過19550元,總資產不超過36萬元。申請也要輪候排隊,最新的數據是,一般輪候時間5.3年,長者輪候時間3.9年,非長者1人申請則需等候約30年。

公屋是重要的公共資源,必須用得其所,濫用公屋更容易引起公憤。公屋申請資格包括必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並無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以及符合居港年期等。公屋申請者必須申報所有資料,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擁有的所有資產,包括物業。然而,房屋署向公屋租戶派發的資料申報表,只要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有否將單位丟空/分租或轉讓/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或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卻沒有要求租戶申報香港以外的物業。有人抓住漏洞,故意瞞報在內地和海外的資產。

打擊濫用公屋劣行,港府也一直在努力。強制申報並配合抽查,一直是打擊公屋丟空或違規使用的有效手段,但在數據發達的今天,可以有多種方法配合使用。正如有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出,善用大數據配對土地註冊處成交資料抽出公屋富戶。事實上,香港的所有房屋交易都有一套嚴謹的程式,政府掌握業主的詳細資料,這也是公眾「查冊」的基礎。政府部門要做到資料、行動、政策的「互通」,例如比對公屋租戶和私人業主的個人資料資訊,發現有重合的,就有濫用公屋的嫌疑,有關部門可「按圖索驥」。

打擊濫用公屋是社會共識,港府及房屋署雷厲執行相關政策,絕不手軟,儘快找到並釋出被濫用的公屋單位,讓珍貴資源落在最有需要的港人手中。

本網評論員 江金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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