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辦 3 年的「九龍城潑水節」早前在 4 月 9 日復辦,當日下午在城南道有大批市民手持水槍射水、水桶潑水等,筆者也特意從珠海趕返香港參加。當日一群自稱「香港新秩序」的搞事分子向警員及無綫電視記者近距離射水挑釁,並語帶侮辱,甚至煽動其他人加入「水槍襲警」,事件實在令人憤怒。香港警方周三(12日)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警方交代案情時提到,個別人士別有用心,針對現場警員和其他人士。其中有兩名被捕男子和另外4名男子,不斷用水槍和水樽近距離射向警員和媒體工作者,持續約3分鐘,企圖破壞社會安寧。有關人士更將影片加入煽動字眼,上載網上分享。涉案人士目前確定6人,不排除他們是有預謀安排,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對此筆者對香港警察表示支持把所有別有用心圖破壞社會安寧繩之於法,每逢遇時過節,大部份的節慶或大型活動,警方都會出動執勤以確保參與人士人身安全及活動順利進行,市民應全力配合以及對執勤人員予以尊重,從影片畫面涉案人士根本就是有預謀及連羣結黨行事,更無視警方警告,不斷叫囂並用粗言穢語指罵人員,所以警方執法實是合情合理。此外,據悉兩名疑犯早前曾到「阿布泰生活百貨」分店進行滋擾行為,同樣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外出。筆者絕對相信,是次疑犯根本是因為政見而有預謀有計劃地針對香港警察及特定記者。
立辱警或公職人員罪
自2019年黑暴事件,一些人刻意激發警民矛盾,不斷盡侮辱執法人員,及後發展至有人因政見問題,就算被警察抄牌還聲大夾惡辱駡。這些人根本就是出於政治偏見而,對人不對事針對式對警察或公職人負發洩侮辱,互相尊重的基本文明也欠缺。
筆者認為就應該是時候撥亂反正了,要對付這些頑冥不靈囂張的份子,筆者認為必須以法規管,其中一個有效可行,以及社會有較大共適的,便是立辱警和公職人員罪,制訂清晰標準和條列,嘅讓大眾清晰明白,也讓警員和公職人員有法作保障。目前美國、法國、澳門及台灣地區等地都設有辱警法,筆者建議特區政府可向這些地方多作參考,以及向社會作咨詢意見。
作者:高松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