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案6名前《蘋果》高層昨日在高等法院答辯後正式認罪。控方在披露案情時指出,黎智英是案中勾外的主謀,他與各高層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下達指示,又主使開設《蘋果》英文版打所謂的「國際線」,甚至親自「操刀」直接與外國勢力勾結互動,乞求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圖獲取外國主子的金援和政治保護,又串同各被告藉《蘋果》煽仇縱暴及鼓吹「攬炒」對抗中央。控方透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蘋果》社長張劍虹及前副社長陳沛敏等3名被告將作為控方證人頂證黎智英。
6名認罪被告依次為張劍虹、陳沛敏,《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在控方宣讀的案情中,分析了上述6名前高層的涉案職責和罪行,同時披露了其老闆黎智英擔當的角色。
「飯盒會」布局煽內亂引外力
控方指出,《蘋果日報》作為煽動和勾外平台,自2014年「非法佔中」起,黎智英以《蘋果日報》作為平台宣揚政治觀點,更多次親身參與集結。黎智英通過與高層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日版》的出版決策, 並作出指示。
控方指,本案6名被告擔任要職,部分是黎智英「飯盒會」成員,故他們在「任何時候」都知悉《蘋果日報》被用作發布煽動言論和勾結外國勢力的平台,並知悉黎的政治理念和立場,但仍與他作出串謀行為。自2019年黑暴肆虐前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眾被告串謀刊印和發布涉案文章達160多篇。
控方案情指,早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蘋果》已開始乞求外國制裁香港,而本案控罪所指的外國勢力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等。其間,黎智英更親自「上陣」,包括於2019年7月8日與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面,在2019年10月22日美國討論實施香港人權法案時,黎又與美國參議員會面,尋求美國支持香港黑暴分子。2019年10月25日,黎與李柱銘出席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的演說,黎引述演說內容鼓吹對華貿易戰可以「解決香港問題」。因應香港國安法即將推行,黎智英開始使用Twitter賬戶,由2020年5月起推出《蘋果日報》英文版,及發布一篇名為《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的報道。黎智英當時公開聲稱,推出《蘋果》英文版,是為了吸引海外尤其是來自美國的訂閱者,又宣稱這不僅是經濟援助,而且是「政治保護」,又稱海外和美國訂閱者越多,中央就越難打擊他們。控方認為,黎智英主使推出《蘋果》英文版,實為「主謀」,6名被告則與他串謀。
85篇文章鼓吹「制裁」中國
控方列舉涉及乞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85篇文章,大部分內容是英文,旨在與外部勢力交流,以吸引所謂的「國際社會」。
控方指,黎智英還推出了一系列直播訪問,邀請包括前美國駐華大使Raymond Burghardt、美國教授林培瑞等人出席節目,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或香港特區實施制裁,而這些英文內容全部公開,實質上是直接與外國勢力溝通,構成勾結。
6名前高層認罪後同意控方案情。控方擬呈交案例予法庭參考,並透露本案部分被告會在黎智英違反國安法案件中作供,會待黎智英案完結後再求情及判刑。據悉,張劍虹、陳沛敏及同案另一被告會擔任是案的控方證人。法官杜麗冰指出,香港國安法是「全新的法律領域」,希望各方協助法庭量刑。
6被告還押候判,以待黎智英案審結。
黎智英明確6高層分工 「一條龍」煽對抗政權
在本案中被控的《蘋果日報》6名高層與黎智英串謀, 按照黎的指令行事,利用《蘋果日報》為平台,各司其職,部署策劃發布中、英文煽動性文章,並邀請攬炒政棍撰文,提供黎智英所要求的煽動內容,一條龍地和黎智英實施串謀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一環扣一環發布文章煽暴煽仇及鼓吹攬炒對抗政權。
控方昨日在庭上表示,張劍虹作為《蘋果日報》社長,角色在黎智英之下,負責報章的整體營運、出版事宜;陳沛敏是副社長,負責報章版面運作,另有專欄「堆填生活」;羅偉光是總編輯,主要負責網上新聞編採工作;林文宗為執行總編輯,主要負責報紙編採工作;馮偉光以筆名「盧峯」撰寫評論,2020年6月10日出任《蘋果》英文版總編輯;楊清奇以筆名「李平」撰寫社論,及負責審稿。
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及其他編輯,逢星期二會舉行策劃會,準備未來一周的報道焦點。編採人員每天又會舉行「初會」及編前會議,決定當日頭版內容。報紙印刷後,編採人員會召開「鋤報會」,檢視報章內容。控方指,2019年3月,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蘋果》發布11篇煽動性刊物文章,內容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發表煽動性言論,以動搖公衆輿論,更煽動市民上街。在修例風波期間,《蘋果》還發布34篇煽動性刊物文章,煽動非法集結、挑撥市民對警察執法的仇恨、美化暴力和鼓吹以「攬炒」方式對抗中央。
案情指,《蘋果日報》成為發布煽動性刊物的平台,內容不限於修例風波,而是在廣泛基礎上反對政權。2020年1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蘋果》發布了10篇煽動性文章,發表更廣泛的反政權和反法律、反政治秩序之煽動性言論,意圖藉疫情影響民意,煽動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香港國安法實施翌日,《蘋果》在頭版發表煽動文章,並隨報附送海報,抹黑香港國安法,煽動市民持續所謂的「抗爭」。由國安法實施至2021年6月期間,《蘋果》繼續以中、英文發布多篇煽動性文章,乞求外國制裁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的相關官員。
控方指,《蘋果日報》除了黎智英的專欄,專欄作者還有攬炒政棍李柱銘、胡志偉、袁弓夷及鄺頌晴等人。在黎智英被捕後,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三人主責管理《蘋果日報》,繼續發布煽動文章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中文版前主筆楊清奇曾與李怡、古立、一劍飄塵等合作撰文,並邀請區家麟提供評論文章,按黎智英的要求撰寫煽動性文章。在黎智英被起訴後,《蘋果日報》又透過法庭報道引述黎智英有高血壓和牙痛問題等內容,旨在博取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直至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陸續被捕,《蘋果》繼續出版,以支持他們的不合法活動。
心腹幹將「3+1」 出庭頂證黎智英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綜合至今透露的特赦或污點證人,除了張劍虹、陳沛敏及另一名被告高層外,控方證人還包括並非本國安案被告、於早前在黎智案欺詐案中為特赦證人的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該4名控方證人在案發期間均為黎智英的心腹和得力幹將。
控方在早前審覆核中指,若仍未與辯方就兩罪的承認事實達成共識,或要傳召多20名證人作供。據了解,在控方特赦證人或污點證人中,除了黎智英的左右手,還有前《蘋果日報》員工及市民證人。其中,最先被爆出將在國安案中替控方作證人的,是在黎智英涉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經營力高顧問公司,隱瞞違反租契條款一案中,與黎智英同被控欺詐罪的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
周達權在黎智英涉及的欺詐案中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而獲免予起訴。區域法院上月底在處理其控罪時,控方透露周達權將會在黎智英在高院受審的案件出庭作證,法官最終批准周達權以降低保釋至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同時取消了他妻子的人事擔保。法官向周達權說,知道他承受很大壓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選擇作控方證人是明智之舉。
除了與6名前高層同涉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案中,6名被告均認罪外,在黎智英另一宗「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中,其中兩名被告李宇軒和陳梓華亦已認罪。
律政司直接向終院申上訴 反對黎聘英國大狀
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參與國安案件審訊一案昨日再有新進展。律政司昨日決定直接向特區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是案將於本周五(25日)上午10時在終審法院開庭處理,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和霍兆剛主審。根據過往做法,律政司向終院上訴委員會申請許可,一旦獲批出許可,終院將就律政司的上訴作出「終極裁決」。
律政司和香港大律師公會一直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替他處理香港國安法案件,惟高等法院早前批准Tim Owen來港。律政司其後向上訴庭上訴被駁回,繼而經上訴庭申請到特區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於本月21日被拒絕。律政司堅持立場,決定上訴到底,於昨日決定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據律政司早前在法庭闡明的反對理據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唯一官方語言是中文,英文版本僅供參考,且法例下國家安全的概念,與中央政府及香港的社會、政治環境及憲法等息息相關。來自海外的法律代表,或對中央及香港特區的獨特背景沒有充分理解,而Tim Owen亦非本地法律下涉及危害國安罪行的專家,故無法為審訊提供重要協助,亦不能帶來獨特思考角度。何況本案中已有具相關經驗的資深大律師參與,故認為原審法官在批出許可時忽略了這些要素,是法律上犯錯。